4+7擴圍中標1-2家的產品在2020年的12月份已經執(zhí)行一年時間,按著國采文件解釋1-2家中標的標期就是一年,那么,在到期之后1-2家中標產品如何續(xù)標被所有企業(yè)所關注的,尤其是過評產品比較多的。
一“4+7擴圍”的1-2家中標產品
根據4+7擴圍的中標結果,1-2家中標的產品如下;
(信息來源:國采官網風云藥談再次整理)
這14個產品當下的過評情況---有新增的;
(信息來源:風云藥談獨家整理)
這14個產品當下的過評情況---無新增的;
(信息來源:風云藥談獨家整理)
二 到期后如何續(xù)標?
就這個問題目前市場上有幾種說法,姑且寫出來供醫(yī)藥小伙伴們討論。
1、單獨再競價:這種說法就是說---國采1年標到期的再單獨競價。
從邏輯上講,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這種情況會導致后續(xù)陸陸續(xù)續(xù)到期的產品不斷的再次單獨定價,行政成本過高,勞民傷財。
最大的問題---如何再次制定規(guī)則?像阿托伐他汀降得價格已經足夠高,再次降價不一定會有多少降幅,但是,像右美托咪定,培美曲塞二鈉依然還有不錯的空間,這種有巨大空間差異的情況如何制定統一的規(guī)則?
2、與后續(xù)國采合并競價:這種情況相對來講比較合理一些。
從行政成本上來說不至于過于頻繁,與下一次的國采合并競價對于國家來講就是“放幾只羊”的問題。
這里最大的問題在于---是否沿用后續(xù)的國采規(guī)則(50%,1.8倍.0.1元),如果,沿用國采規(guī)則顯然對之前的產品不足夠公平,如果不用,那么難道一個標用兩套規(guī)則?
3、下放省級競標:就是說國采一年標到期后,后續(xù)的權限下放到省級繼續(xù)競標。
這種方式會帶來一種惡果---非常非常嚴重的惡果。
就是----最低價的廠家會霸占全國所有省份的標,一旦產生這種結果,將對絕大部分企業(yè)都是一種災難,非常徹底的災難。
4、下放省級,制定醫(yī)保支付標準,市場放開:
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國采后到期的,下一次各省采取掛網的模式,然后依據一個價格(有可能是國采最低價)。
但是,這里面也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①國采1年期的都是3進1,或者3進2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的降幅相比于6進4.7進5.8進6/5的情況降幅是不充分的。
②對于原來中標的企業(yè)是極大的保護----我們設想一下,同樣的產品,同樣過評的,都接受同一個價格---醫(yī)院換的動力在哪里?
換誰的都不賺錢,何必多一事呢?--于是,在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原有院內市場是誰家中標的還用誰的,其他企業(yè)就算是平臺放開也難有銷量。
三 一些建議
1、階梯降幅差異化模式:
1、對于原來已經有80%+降幅的產品--掛網:這類產品就算是有點空間也差不多了,畢竟廠家也得活著,就算是大企業(yè)難道不需要賺錢呢?為什么藥企賺錢感覺是犯了“十惡不赦”之罪,都不知道哪里吹來的“歪風”。
2、對于原來降幅不到50%&平均降幅--合并競價:這類產品有可能是因為這么多年的省采價格輪番殺價后確實降無可降,還有一種是因為規(guī)則不用怎么降幅就可以中標或者說只需要降幅再50%加一點就可以中標。
2、下放到省級--權限放開:國家對省醫(yī)保局給予一定的指導精神。
至于各省局出什么樣的政策,各省局自己看著辦,允許“解放思想,創(chuàng)新務實”,這樣苦的是廠家,一遍要應對國采、“省市帶量采”,一遍還要應對“國采”的省級續(xù)標。
折騰是折騰的要死,錢是沒賺幾個,但是,作為藥企又有什么辦法呢?
3、關于國采一年標到期你有什么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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